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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年间,哈尔滨呼兰知府黄维翰的其人其事

发布日期:2018-01-19

  打开馆藏中华书局1994年出版的《黑龙江省呼兰县志》,有这样一段记载—“呼兰素有编修地方志的优良传统,历史上曾有两部地方志。一是清光绪末年编修、民国初年出版的《呼兰府志》,为黑龙江省第一部府志,影响较大。二是…”。

  据《呼兰府志》记载: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呼兰知府黄维翰,在治事之暇,“私欲网罗放矢,勒为一书,以补故府图籍之所未备”,亲自编纂《呼兰府志》。他请呼兰府、巴彦州、兰西和木兰县提供调查资料,集成四巨册,又请人翻译满文档案。其中“得之父老传说者十之三四,得之实地调查者十之四五,得之旧记者十之二三。”此书虽于1910年脱稿,但因1911年黄维翰调往龙江府,忙于政务,加之“水火、疾疫、兵戈之事”,原稿损失十之三四。1912年后黄维翰辞官居家重新增补而成,终在1915年由黑龙江军用被服厂铅印出版。

  《呼兰府志》初始于事物开端,下限到1911年,全书分地理、政治、财赋、交通、外交、祠祀、学务、武事、人物、礼俗、物产、艺文共十二卷,27.5万字,较全面地叙述了呼兰地区从古代直到清朝末年的历史沿革。书前有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和黑龙江省军务督理兼巡按使朱庆澜作序。徐世昌说:“留心边事者,观黄君之所述,倘有恢廓其规而为国防之至计者乎。盖不独一州一域之所利赖也!”可见《呼兰府志》是一部颇有影响的邑志,在内政、外交、兵赋等方面的概述,颇能述其大略,且资料丰富、文字精练。黄维翰在卷前或卷后均用“职方氏曰”加以说明、评论、建议,阐述意见。

  《呼兰府志》是黑龙江省第一部府志,不仅弥补了“黑龙江省旧无省府县志”的空白,而且开创了全省编纂府县志之先河,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

  《呼兰府志》名为府志,实际上在重点记载了地方沿革、物产等外,涉及了黑龙江很多历史情况,记录了清末的呼兰教案、航权、沙俄入侵等大事件。做为一部黑龙江历史和地方志研究有价值的志书,一直为国内外史学界所重视,在我国各地大学、图书馆以及美国国会图书馆、哈佛大学图书馆中均有藏本。

  黄维翰(1866~1930),字申甫,号稼溪,江西崇仁县(今临川县)稼溪村人,清末民初著名历史学家,方志学者。出生于清同治五年,自幼勤奋好学,十二岁即娴于声韵,喜为诗赋,光绪二十年(1894年)考得举人,翌年中进士,曾任兵部职方司主事、陆军督练公所参议。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呼兰知府。1912年,黄维翰辞官后闲居北京,先后被聘为国史编修处、国立编译馆的编修。1930年6月28日,不幸中风逝世,享年64岁。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呼兰知府。黄维翰到任后,见呼兰地处偏僻,教育不兴,为扭转民风,开发民智,极力提倡兴办教育,动员学生入学。为解除百姓的疑虑,他派官员深入下去做动员、宣传、解释工作。并以政府名义写了保证书,“以明实非募兵”。在他大力倡导和主持下,由原来3所学校60名学生,发展到26所学校千余名学生。他亲自讲课、听课,劝导学生一心向学,奋发上进。

  在兴办教育的同时,又着手整顿私塾。凡是塾师要逐一登记,进行考核。为解决小学教师奇缺局面,创办了呼兰初级师范学堂。为发展呼兰民用工业,创办了初等工业学堂、高等工业实习学堂,造就了一大批人才。到黄维翰离任时,已有学校62所,学生2569人。为了加强民众思想、文化教育,使民众能了解国家大事,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黄维翰又创办宣讲所,派宣讲员赴农村对民众进行爱国主义、维护祖国尊严和领土完整的宣讲。黄维翰在目睹呼兰府境内“习染烟癖,俗尚博进,莠民败类,甘为盗媒;窑户、柳(条)通,俱成匪窟,乡里不敢举发,官府无从讦问”的局面后,采取了缉捕盗贼、安定社会秩序等措施,给发展社会生产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正月,他着手改订城警章制,取消了“津贴晾网地租”作官署办公费用的做法;取消买卖木材的“山本税”,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减少国库亏空。在监狱成立了“罪犯习艺所”,不管犯人刑期多长,在服劳役期间,务必使他们学会一种手艺,为其刑满后谋生打下基础。为此设立了木工、缝纫、搓绳、土木工程等科目,每科设技师1名进行指导;同年,又成立了“呼兰府卫生局”,在卫生局内设医院,医院内附设戒烟所。同时下令,凡是贩卖鸦片者必须于当年十一月歇业,否则将予以严惩。将吸食鸦片成瘾者集中在戒烟所内,用药物予以治疗,使戒鸦片烟、断瘾者达909人。

  黄维翰不仅是位颓风陋习的改革者,更是位有胆有识的爱国主义者。对沙俄屡次侵入我国内河航行,十分愤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二十三日,沙俄黑河之赛尔赛铁甲船,再次开到呼兰河南岸,拖带了1条风船,为巴彦姓王的商人装运小麦828袋(合计116,000斤)。黄维翰以“呼兰河并非公共河流,外人船只不应违约驶入”为由,严令将小麦全部卸下,并将俄空船驱逐出境。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四月,俄葛计号船顺河闯到呼兰城下,黄维翰闻讯后,立刻奔赴南河沿,以其违约航行将其逐出境外。

  黄维翰在呼兰府任职期间(仅两年五个月)廉已奉公,以严绳吏,促进了呼兰地区的发展。宣统元年(1909年)十二月受到清廷嘉奖。

  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黄维翰调离呼兰,转任龙江知府。到任不久,黑龙江发大水,他籴米数万石以赈济灾民。水灾发生后,鼠疫蔓延,日死数百人。他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和民政司使赵渊一同深入疫区,挽救病人竭尽其力,殚竭其诚。1911年清政府却以他“谎报疫病不实”为罪名将其免职,后经警署得核,所报均相符,黄维翰实属蒙冤。

  1912年,黄维翰辞官后闲居北京,先后被聘为国史编修处、国立编译馆的编修。编撰了《渤海国记》、《蒙服志》、《黑龙江山水诸志》、《江西名人传略》等著作。所著的《黑水先民传》是黑龙江地区,以及整个东北地区的第一部人物传,为研究黑水先民在东北开发中的贡献,有着相当高的史料价值。

  (作者系哈尔滨市档案局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科长)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档案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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