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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黑龙江省移民招垦章程

发布日期:2018-01-02

  清末的黑龙江沃野万里,森林蓊蔚,地处沙俄与日本两大强邻之间,是列强的涎羡之地。然而,由于清政府早有龙兴之地一说,将此地封禁,几百年来百姓寥寥无几。从道光帝开始,封禁政策渐渐松弛,咸丰年间曾有移民放垦的尝试,但规模较小,地方官多贪图放荒收钱的一时之功,没有长远打算。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东北成为主战场,一时间战火喧嚣,生灵涂炭,为了挽救日益失去的东北利权,清政府宣布开放东北,招民开垦,广兴地利以抵御强邻。黑龙江档案馆珍藏的一份宣统二年(1910年)东三省总督锡良与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一同上奏朝廷的关于招民垦荒的奏折(后附章程),详细地讲述了招民垦荒的缘由及实施办法,为我们研究清末移民实边的课题提供了珍贵的史料。

  宣统元年(1909年),周树模考察了江省边备,认为移民实边是当务之急。应由官府出资,招集垦民,垫给资本,同时采用程德全任江省巡抚后提出免去运输费用的方案。当时正赶上湖北、湖南两省水灾严重,饥民四散逃生,周树模遂与湖广总督杨文鼎商量优待灾民的办法。截至宣统二年(1910年)六月,灾民共计3000余名,由上海乘船赴营口,聚集于奉天,声称愿赴江就垦。这些灾民多为老弱,壮丁极少,也并不都愿就垦。当时农时已过,于是将不愿就垦者遣返回籍。将携带家眷的农丁聚集在奉天,与南满铁路商定减半票价,于7月初旬遣送1300余名壮丁来江。移民经费共需30万两银元,由江省先行垫付10万两,其余由湘、鄂两省分摊。

  本次招垦专门设置了讷谟而河招恳行局,专办讷谟而河招恳事宜。行局设专办1员,管理行局一切事宜;帮办1员,协助专办;设佐理3员,分理各事;一等书记1名,二等书记2名,夫役6名。行局开办经费拟定暂领银500两,常年经费主要是供给薪资、伙食和日常用度。

 

黑龙江省招民垦荒章程

  本次招垦从讷谟而河内佃之地先行试办,依次推广。每10户设牌长1名,每10牌长设屯长1名,每100户设立一屯,每户授地450亩,每户授房屋2间,房园基5垧。垦户采取合作制,每壮丁4名为一组,授予马犁、牛犁、耙各1副,合力操作器具。每屯之中先行造房100间,在屯中适中之地设立行局1座,官货店1座。每屯设井4口。每屯酌量建造兵房12间,以备驻扎军队。官货店由行局主办,并制造特种钱票,设董事1人,司事3人,夫役2人,薪水由行局酌定。垦户收获粮食等则由官货店酌情定价收买。

  本次招垦由官府垫付各款项,包括犁具、房井、牛马、车辆、衣布、日用等费用,从宣统四年(即1912年,由于1912年2月溥仪被迫退位,所以宣统年号取消)开始每年还百分之十五。第一年春耕之时,种子均由官府垫付,酌价收还。垦户若为公家雇佣,则可用佣金作为还款,也可用多余的粮食偿还,由官货店公平定价。一旦所有款项还清,则垦户实际拥有的财产可世代为业。官府垫款要出具连环保结,以示慎重。

  招民垦荒为黑龙江地区带来了勃勃生机,使边境地区从禽莽出没之地变为人烟缭绕的富庶之乡,为日后黑龙江地区各行各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系黑龙江省档案馆编研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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