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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发布日期:2018-11-08

  牡丹江,在白山黑水之间一路奔腾,最终在黑龙江省依兰县城西汇入松花江。善写散文,对牡丹江历史很有研究的陈达出生在依兰,他介绍,生活在牡丹江尽头的依兰人还是习慣称牡丹江为“小江子”,这大约是与松花江对比而来的。

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黑龙江省依兰县牡丹江大桥

  镶入大桥的残碑

  站在依兰城西的拉哈阜山顶俯瞰“小江子”,有三座大桥横跨,将依兰县城和拉哈阜山紧紧关联起来。

  三座桥中,最北、最早建设的是牡丹江公路大桥,通车于1971年,如今已成危桥。这座桥的桥墩上,有数十块石料竟然是清代、民国期间遗留下来的石碑残片。这些经历了百数十载风雨的历史遗存,在上世纪划入“封资修”的范围被打倒砸毁,随意遗弃。

  当年,修建牡丹江公路大桥桥墩时,这些散落各处的残碑被当作建桥的石料,统一拉到了大桥工地,施工方毫无顾忌地“按需”进行断解和修整,最后砌入桥墩。

  —块块石碑虽然被人为割裂零乱成了碎片,但仍然倔强地锲刻历史。

  近半个世纪的江水冲刷,残破的石碑上字迹变得横糊、难以辨识。但碑刻上承载内容依然丰富 厚重。石碑上铭文经专家考证,可以认定它们是:大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立的《 诰授三姓云骑都尉色克景额父母功德碑》、大清光绪十六年 (1890年)立的《 地藏王庙碑》等。

  在牡丹江公路大桥东数第一号桥墩上部朝东方向有一块残碑,该碑高74厘米、宽65厘米,碑文为宋体字、竖书,有文12行,字为阴刻,清晰可见。

  研究者遍査清代和民国的县志和相关文史资料,均没有这截残碑的历史记载,文物专家也没能 通过碑面文字的解读,推断出立碑年代和具体缘由。这块“无名碑”引起了很多国内专家学者的注 意,并对此也进行了研究探讨。

  解密“无名碑”的,便是陈达。

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牡丹江公路大桥

  龙江财务公开第一碑

  陈达发表在《北方文物》上的《曹廷杰与龙江财务公开第一碑》一文,给出的断定让人眼界大开:该石碑刊刻内容与曹廷杰在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曰上奏的《禀请动用三姓罚款修造渡船》一折相符,该碑可命名为“曹廷杰三姓罚款使用公示碑 它不仅是清代著名学者曹廷杰在依兰从事公办活动的历史实证,也填补了黑龙江碑刻史上“财务公开”方面的空白,可称得上是黑龙江省第一块财务公开的石碑。

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曹廷杰刊立的财务公开碑文

  依兰县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18世纪初居住在松花江下游、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一带的赫哲葛依克勒、卢叶勒、胡什哈里三大氏族迁居依兰, 斯地故被满人改称为“依兰哈拉”即汉语“三姓氏族”之意。清雍正十年(1732)设立三姓副都统衙门。因其地扼守三江,兵镇通往吉林乌拉、宁古塔、黑龙江下游、 乌苏里江道路和水路要冲,被称为吉林“五边之首”。

  曹廷杰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出兵入侵我国东北,依兰失守,沙俄侵略军在古城内无恶不作。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也就是劫难三年后,为收拾战争残局,清廷委派知府衔的官员曹廷杰到三姓交涉局,全面办理“三姓交涉、善后、筹饷、江关、词讼兼全省营务等事宜”。

  有“精通吉林掌故方面首屈一指的史学家”之称的曹廷杰,在1885年,就曾带两名护卫,化装成商人模样,以三姓商人王守礼为向导,从三姓启程进入俄界侦査。在俄罗斯,曹廷杰成功拓取了奴儿干永宁寺碑文,此举,被认为是震惊当时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依兰县城内宋代徽钦二帝坐井观天的五国城遗址

  在依兰,曹廷杰耳闻目睹沙俄罪行,立下富国强兵的信念。当时,清廷对东北地区实行的是“封 禁”政策,造成了大部分地区人烟稀少、经济落后、生活困苦的局面。曹廷杰主张三姓“旷土甚多,宜分界屯垦以实边御夷也。自古边防之策莫过于屯垦,屯田则责在大将而兵不饥,招垦则职在有司而民以聚,二者相辅而行,斯边圉巩固而敌人不敢生心矣。”撰写了《拟放姓属荒地章程》上书朝廷,全力推进三姓地区的招屋和开发,以便于迅速改变三姓地区长期“有边无防、人烟稀少”的状况。

  通过曹廷杰的坚持和努力,三姓荒务招垦迅速得以开展。

  热点问题

  三姓之地被沙俄蹂躏得破烂不堪,曹廷杰深感责任重大,他首先从三姓民众最为关注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渡船、义地”,这两个热点问题入手。

  民国《依兰县志》之《渡口》记载:査依兰境内有渡口三处。(一)赴方正界牡丹江渡口一处。(二)赴江省松花江渡口一处。(三)赴桦川县倭肯河渡口一处。在曹廷杰未来之前,三个渡口中,只有赴江省松花江渡口为官渡,牡丹江和倭肯河渡口均为私渡。官办的松花江渡口,由十名吉林水师营派来的水手担任渡工,他们每季到三姓公署领取三两银子工钱,虽然官府允许水手一年可以数次募化,但所得甚微,不足以养家糊口。因此水手在摆渡时,除公差和熟人外,均索取渡资,对远方来的商民车马,更是漫天要价。

  1900庚子年战乱中,松花江渡口的两艘大船被沙俄烧毁。停战后,三姓公署买了两只小船,让水手摆渡。人多船小,三年之内,发生了两起船翻人亡事故。而本应由吉林船厂修造的大船,因资金不足一直没有建造。

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未拆除前的牡丹江公路桥

  “渡船”,成了困扰三姓地方的“老大难”问题。

  庚子兵乱,三姓民众伤亡惨重,因三姓方圆百里皆属旗地,无力扶柩回乡的商贾行人,只能把灵柩停放在寺庙的空地,因长期无人管理,“棺骸四散、见之惨然”。三姓地方官急需资金解决“义地”之事。

  曹廷杰到任之初,吉林将军将原来的三姓地方上缴的五千吊罚款重新拨付给三姓交涉局作为公用。曹廷杰考虑,决定将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渡船、义地”这两个问题。

  在奏折上,曹廷杰向上级请示道:“禀请此款拨修松花江大渡船二支,牡丹江、阿肯大三叶板二支。再为松花江水手十名各买地亩二垧,牡丹江、阿肯河新设渡船水手二名各买附近地亩四垧。”这样,就是把三处渡口皆改为义渡,水手也都有养瞻了。曹廷杰还提出三处渡口改为义渡之后,“所有行人车马,一概不准索要渡钱”。对于搞远途販运的车马上下渡船,需要水手拉运的,可以收取“拉运酒钱”:单套车收50文,双套车收100文,按每增加—套车50文进行递增收取。水手“拉运酒钱”的收入一半归己,一半归公作为存储钱。“每年于封江时将渡船拉至江沿岸上,下用大木搐垫,上用苇席包盖。次年开江前一月,将渡船洗刷加钉加油,皆由存储钱文动用。若年久船坏,由水手自行修补”。

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黑龙江省依兰县城徽 

  曹廷杰还禀奏:为异乡人买义地埋葬骸骨,也是一大善举。如果上级批准他动用三姓五千吊罚 款用于"购买渡船和义地”的计划,具体的操作下放给当地的绅商自行办理。事毕,由“绅商等造具清册,禀由卑局转宪台核夺立案,并于三姓城直东会庙门刊立石碑”说明此事。

  曹廷杰的请求很快得到了批准,允其“勒石江 干,不得额外勒索”。这块石碑向民众通告了曹廷杰动用三姓的五千吊罚款购买船只、义地的花销,以及购买田亩安置渡工,将依兰的所有渡口均转变为官渡的行为。规定在春秋季节由士绅监督渡工认真养护船只的章程。并十分明确地告知往来依兰地方的行旅之人:三江均为义渡,行人来去不应收取额外费用,马车按规定据实收费。此举,不仅规范了依兰地方渡口及船只管理,方便旅人出行,还减轻了过往商旅的负担,起到了明白消费的作用,加快了庚子兵乱之后的物资流通,促进了当地的经济恢复和发展。

依兰县牡丹江桥墩上石料,竟然有曹廷杰立下的清代财务公开碑 

   作者接受吉林卫视的采访

  依兰原地藏王寺所在地是当年立碑的地点,初步判断出立碑时间应为清朝光绪三十年到三十二 之间,距今巳有100多年的历史。

  如今,镶嵌在牡丹江公路大桥桥墩上的曹廷杰三姓罚款使用公示碑(即"无名碑”),已经不能在静静地守望在牡丹江畔去见证着历史的发展与变迁,因为在去年已经牡丹江公路大桥已经被拆除。

  “无名碑”将民众关心的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实现财务管理透明化,方便群众监督和民主管理,至今仍具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文章来源:笔谈牡丹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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