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驻村工作队是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我省按照中央政策要求,每个贫困村都派驻了驻村工作队,个别贫困县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也在每个村都派驻了驻村工作队。实践证明,驻村帮扶是一种有效的精准扶贫脱贫方式。
抓住精准扶贫脱贫的“牛鼻子”
村级组织是脱贫攻坚工作最基层单元,直接关系到扶贫政策的执行与落实。从实际情况来看,村级组织受到各种制约,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精准扶贫脱贫政策有一定困难:一是受自身素质、能力的制约对国家的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能力弱,政策落实有偏差。二是受工作人员少、资源禀赋不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因素的限制,一些扶贫脱贫措施难以实施。三是个别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领导能力不强,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难以开展。驻村帮扶有效的解决了村级组织建设问题,充实了村级基层组织力量,提高领导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了精准扶贫脱贫的效果。可以说,做好驻村工作队建设就是抓住了村级层面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牛鼻子”,有效提升了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成效。驻村工作队显著提高了精准识别和精准管理水平。精准核算农户生产生活状况,完善档案管理,按照程序进行贫困户精准识别和退出,有效地化解了乡村因扶贫工作产生的新矛盾。驻村工作队有效地落实了各级政府的扶贫脱贫政策,将各级政府制定的住房、医疗、产业等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人,贫困户的收入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驻村工作队也有力地提升了所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他们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多方争取支持,为所在村修建或修缮了道路、文化广场、村委会、图书室、路灯等。改善了基础组织的工作作风,及时解决村民的各种问题,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公共服务水平。驻村干部深入一线,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了党和人民的联系,让农民直接感受到来自党和国家的温暖,提高了群众对精准扶贫的认可度。
驻村帮扶措施仍需加强精准度
一些驻村工作队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一是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不够“精准”。个别村选派干部与所在村需求不匹配,驻村工作队发挥作用不明显;个别驻村干部缺乏对农村和农业的了解,开展工作存在困难;个别机构选派工作人员年龄较大,缺乏从事扶贫脱贫工作的积极性。二是缺乏有效的管理、考核与激励机制。没有建立相应管理、考核与激励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有效的激励和制约驻村工作队队员全身心的投入到扶贫脱贫工作中去。三是个别驻村干部驻村时间不足,对所在村贫困状况缺乏了解。四是驻村工作队对驻村工作内容认识不清晰,重视帮扶而忽视精准管理,没有有效解决精准扶贫脱贫中的各种矛盾,群众对扶贫脱贫工作不认可;帮扶措施不得力,更注重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忽略产业发展,忽略对贫困户的脱贫规划和帮扶,帮扶措施不够精准。五是对驻村工作队的支持力度不够。缺乏参与村级组织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制度保障,难以参与村组织与扶贫脱贫相关的各项决策;选派单位仍保留相关工作,驻村干部两边兼顾,难以全身心投入;一些驻村工作队缺乏驻村工作必要的物质保障。
加强驻村工作队建设的几点建议
应对现有驻村工作队的配备进行适当调整。对现有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情况进行整体考察,根据贫困村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驻村干部,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精心设计驻村工作队的人员构成,重点将主要领导、后备干部、农业与农业行业相关干部纳入到驻村工作队中,将一批有能力、有干劲、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派驻到扶贫第一线。有条件的县市,扩大驻村工作队的选派范围,对非贫困的重点村也要派驻驻村工作队,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进程。
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与激励机制。县级政府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内容、职责、方式做出明确的规定,对驻村工作队进行日常考勤和定期考核。精心设计考核体系,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驻村干部进行召回,责成单位进行调整;对于弄虚作假、失职失责,要予以问责。
进一步支持驻村工作队全力开展帮扶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制度上保障驻村工作队深入参与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赋予驻村工作队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上有一定的发言权、指导权和决策权,使驻村干部有权参与“村两委”会议。县级政府要建立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联结机制,宣传好、落实好帮扶政策。派出单位要稳定驻村工作队成员的构成,保证驻村干部完全脱离原职工作、全身心扎根基层;要支持驻村工作队积极对接企业、行业,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精准帮扶;给予适当的物力和财力支持,帮助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各部门在生活上要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保持原单位相关待遇不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驻村干部安心工作。
驻村工作队要进一步提高扶贫脱贫工作的精准度。精准扶贫脱贫是一项系统工程,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与精准退出互相联系,相互制约,其核心在于精准。驻村工作队要紧密团结“村两委”,全程参与精准扶贫的全过程,尤其要克服由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而造成的识别、管理和退出不精准问题。要系统分析贫困村的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提供规划并执行好脱贫规划,重点实施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等可持续的扶贫脱贫措施。要注重对贫困户的帮扶,据因定策,精准施策,既要杜绝帮扶不力,又要避免过度帮扶,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驻村工作要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驻村扶贫脱贫是一种创新,为乡村治理带来了新的契机。驻村工作队为乡村治理注入了新鲜血液,对乡村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等产生积极的影响。应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贫困村的治理能力。要注重加强贫困村的组织建设,增强村“两委”领导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的乡村治理能力;要推动扶贫脱贫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引导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和管理,提高村民参政、议政能力,推进乡村民主自治;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公共服务能力;要将扶贫脱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法治和德治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多措并举,推进贫困村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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